(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讨论决定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党工委所属的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宣传、统战和群团等工作,落实人民武装工作任务。
(三)按权限负责干部管理和人才工作。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五)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讨论决定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党工委所属的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宣传、统战和群团等工作,落实人民武装工作任务。
(三)按权限负责干部管理和人才工作。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五)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以及区委、区政府的相关决议、决定,研究提出促进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组织或参与编制园区空间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实施园区开发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建设重点工程、特色产业基地,服务重大项目落地。
(四)协调开展园区企业人才服务、投融资对接、外事、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调研企业需求,提出政策建议。
(五)负责园区产业发展促进工作,落实优化产业布局调控要求;组织开展创新成果转化、创新能力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国际化发展等方面的促进服务工作。
(六)组织开展高新企业认定、高层次人才吸引、信息化建设、招商引资、经济分析、稳增长工作,做好企业入园纳统工作。
(七)组织开展先行先试政策宣传培训、推广应用和政策扶持工作,协调开展园区公共服务、成果宣传、创新文化建设活动。
(八)按照规定管理使用专项资金,并协助有关部门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
(九)按权限协调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